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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经信提案〔2016〕50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20161095号提案的答复

  叶建明委员:

  《关于政府帮助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几点建议》(20161095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建议》列举了印度、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从费用减免、解决融资难、人才和技术引进、走出去发展、生产线转移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建议》由我委会同省地税局、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委组织部、省侨办、省工商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费用减免

  我省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1997年成立了省企业减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2009年又建立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有效保障企业减负工作开展。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从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涉企收费清理两个方面推动企业减负,取得明显成效。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方面:2015年全省国税系统为494万户(次)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10.5亿元,7.1万户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3.8亿元;全省共有12.2万户纳税人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范围,累计入库增值税40.8亿元,96.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实现减税35.4亿元,有力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5年全省地税系统为212280户纳税人兑现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免征营业税1.54亿元;全省企业所得税地税管户中享受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25782户,预缴减免税款1.96亿元,受惠面达100%。针对今年5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税务部门积极通过政策宣传、财税知识培训与辅导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对接新政策。

  涉企收费清理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2015年为全省减轻企业负担约80亿元。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了涉企经营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等3项收费清单,实行全省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动态管理。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前置项目,2015年清理规范21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精简率达33%。二是强化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优惠政策收费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持续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2015年共取消收费项目45项、暂停收费12项、减免收费42项、降标收费12项。全年减轻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约15.44亿元。梳理制定全省涉及企业政府性基金项目收费清单,共公布25项涉企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三是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严格约束行业协会不合理收费行为,对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强拉赞助、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进行重点整治。

  为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今年5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闽政〔2016〕21号),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等7个方面,提出了21条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减轻我省中小企业负担、激发中小发展活力。

  二、关于解决融资难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制约瓶颈,近年来,我省各部门合力推动、多措并举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一是优化融资政策环境。2014年以来,省政府除在促进工业稳增长政策中提出融资保障措施外,还专门出台了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八条措施、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业健康发展六条措施、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意见等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文件,为中小企业和类金融机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2015年,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要求,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引导,对支小扶微成效良好的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给予支小再贷款支持和优先办理再贴现等。同时,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创新年审制贷款等还款方式,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到2015年底,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7209.96亿元,增长7.24%,占各项贷款比重的51.12%;办理无还本续贷1.32万户、余额443.1亿元,分别增长183.94%、186.17%。三是政银企合作增信融资。省级财政共安排5亿多元政府风险补偿金,与兴业银行、省建行等10家银行开展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微信贷”等增信贷款业务,有效帮助抵押物不足的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此外,还通过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四是强化类金融机构服务。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2015年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3.8万户(次)中小微企业提供近660亿元的融资担保服务,同时,探索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合作机制;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800亿元。五是支持交易场所直接融资。发挥“省级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作用,为小微企业发债、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等提供增信服务,截至2015年末已为11家企业提供融资增信,融资金额4050万元。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2015年度共对59家小微企业挂牌交易费用予以补助。六是应急保障资金支持转贷。建立省市县三级企业资金应急处置机制,到2015年底,全省有8个市、55个县(市、区)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周转金,资金总额77亿元,累计周转资金总额1155亿元,为6277家企业解决应急转贷困难。

  三、关于以政府信用帮助企业引智,引入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

  技术创新是制造业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企业人才是实施技术创新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合力推动企业技术和人才引进,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技术创新方面:重点通过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等途径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一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工程,加强技改项目库建设,改革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2015年全省完成技改投资4550亿元,增长18%。此外,2015年底省政府出台《福建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对今后五年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作出部署。二是加强创新服务。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以“6.18”为平台,组织推介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科研机构项目成果,促进项目对接和成果转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创新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15年“6.18”期间,共向高校、科研院所征集2036项技术成果并推介有关企业对接;向企业、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征集技术需求535项,核实整理出378项企业技术需求汇编并向高校科研院所单位推介,实现项目对接341项。三是构建服务平台。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建设,到2015年底,全省共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24家,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45家。

  人才引进方面:2015年以来,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委、省侨办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帮助企业招才引智,如省委人才办通过福建省海外引才联络站帮助宝锋电子有限公司、达宇重工有限公司引进外国优秀专家;省经信委推进“创新团队+创新项目”建设,以创新项目为载体,吸引集聚了一批具有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的行业领军人物和创新人才团队,来闽承担产业创新重大专项、行业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开发任务,并将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相关领域的急需人才(团队)纳入“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重点引进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地专业人才,如厦门钨业公司引进日本专家,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研究等;省侨办发挥海外华侨华人专业技术项目成果数据库和“海外科技专家顾问团”作用,促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与侨企对接,2015年共邀请28个国家和地区的130位海外专家来闽考察。

  2016年3月,省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16〕2号),提出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5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制定了优化创新生态、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持续做好财税加减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构建产学研用科学机制、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等8项政策措施。同时,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福建省人才兴企促进计划》(闽委人才〔2016〕3号),从完善政策、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健全机制、培育市场、营造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这一系列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引进技术人才的举措,为我省中小企业培育竞争新优势、发展新动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四、关于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去

  近年来,我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将推动中小企业走出去作为拓展产品市场、加强交流合作的重要途径,通过组织中小企业参展国际性展会、经贸活动以及产业转移等,实现中小企业走出去发展。一是组织参加国际性展会。省经信委积极鼓励引导工业企业深入对接“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市场需求,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量身定制周边国家市场需求产品,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挖掘市场潜力,扩大产品出口。同时,积极组织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国际性展会,帮助中小企业利用展会平台拓展产品市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二是组织开展经贸交流活动。2015年省工商联组织我省民营企业家参加与瑞士、非洲、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活动,并通过深化与台港澳工商社团及海外闽籍工商社团的交流合作,为我省中小企业与港澳台中小企业交流搭建平台。三是引导企业境外投资。2015年省侨办通过“海外闽商联络点”等平台,积极引导各类企业赴境外投资,将优势产能稳步有序转移到“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快境外汽车、工程机械、食品机械、电力设备、船舶等组装与服务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在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冶金、机械、纺织、服装、制鞋等产业合作园区和制造基地。支持先进装备、技术标准、管理理念“走出去”,打造一批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

  五、关于帮助企业生产线转移到未发展地区

  2015年以来,我省通过民企对接、兼并重组等途径促进企业生产线转移,实现梯度发展、协同发展、集聚发展。

  民企对接方面:近年来,我省将“民企项目”对接作为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源泉之一,不断完善民企产业项目对接省市县三级联动、常态化推介对接、项目预审快批和建设跟踪服务等机制,建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相结合的省级产业项目招商指导目录。2015年举办第五届民企洽谈会和60余场次专场招商活动,共对接民企合同项目1209项,总投资7798亿元,其中,制造业项目773项、投资额4254亿元,引入了浙江和润、紫光集团、鲁花集团、宏旺集团、中航技、中怡精细化工、中华映管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对接项目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88项,民企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项目99项,项目整体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

  兼并重组方面:2015年省政府出台《进一步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措施》,从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改善金融服务、落实土地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兼并重组、妥善安置职工、加强服务和管理等7个方面,为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以来,在各项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我省中小企业保持较为平稳的发展态势,1-4月,我省规模以上中小微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0141亿元,同比增长11.2%;实现工业增加值2612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分别比全省规上工业高2.4、2.5个百分点。但在新常态下,中小企业发展依然面临税费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成本上升、出口订单下降等问题。当前,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我委已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吸收您及相关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编制了《福建省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近期将报送省政府审定。《计划》将围绕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创新发展、互联网+、提质增效、市场开拓、服务提升、融资服务等六大工程,并制定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加大融资增信服务、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健全跟踪落实机制等六大保障措施。《计划》的实施将为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工作中,您如果有新的建议意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领导署名:林国耀

  联 系 人:罗天进

  联系电话:0591-87833524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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